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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执行权下沉 矛盾化解在基层

来源:求是小康传媒 时间:2022-11-21 阅读:49411

杞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执行机制改革,将执行权下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切实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作。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改革机制,将执行权下沉到基层法庭,让人民法庭既负责案件审理,还负责案件的执行。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熟悉乡情,熟悉案情。能够充分利用与辖区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紧密联系,充分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案件执行,提升查人找物的精准度,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

该院推行审执一体化执行模式,在人民法庭派驻执行团队,由一名员额法官担任团队长,具体负责辖区案件的执行。人民法庭与执行团队之间互相配合,牢固树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坚决杜绝主审法官对审理的案件一审了之,倒逼人民法庭在当事人立案时,引导当事人做好执行保全工作。对涉及经济纠纷的案件,主动提醒当事人是否采取案件执行保全,告知其采取执行保持措施后的优势。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被告银行账户、支付宝等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为执行工作减轻压力,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2022年8月10日,该院平城人民法庭在审理申请人渠某某诉侯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法庭根据当事人执行保全申请,对原告婚前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将14条被子予以查封,扣押至法庭,判决生效后,原告及时将被子领走,真正做到矛盾提交至法庭,审理在法庭,保全在法庭,解决在法庭。

2022年6月7日,该院高阳人民法庭在审理陈某某诉张某某返还彩礼款一案中,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被告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进行保全。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庭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告张某某微信、支付宝账户冻结,给其日常生活造成极大不便。面对生活不便的压力,被告主动与法庭工作人员联系,全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自6月份推行执行权下沉基层法庭以来,该院6个人民法庭在审理案件中共采取执行保全措施400多案。案件保全后,90%的案件都在审理中得到调解,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的新增,提升了执行质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付海涛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