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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微信群里执行和解欠款案

来源:求是小康传媒 时间:2022-11-18 阅读:47753

新冠疫情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也创新着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模式。11月17日,杞县人民法院干警项前在执行工作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执行方法,在当地疫情影响下通过微信方式执行和解一起欠款纠纷案,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2018年,尚某某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介绍,与李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李某某将某小区一套房屋以30万元价格卖给尚某某,尚某某按揭贷款购买该房屋,在过户当天将首付款9万元交给李某某。后来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发现该房屋所在小区未交纳相关费用,导致双方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此情况下,尚某某要求李某某退还自己交付的购房款9万元,并要求李某某支付相关购房款的利息。但李某某拒不归还。

2022年6月,杞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尚某某购房款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尚某某于9月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李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支付宝、财付通等财产予以查询。联系到李某某后,承办人项前告知其若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受当地疫情影响,项前无法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就提议由执行干警、申请人、被执行人三方建立以执行案号为群名的微信群, 在微信群中对该案进行线上调解,在群里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一次次的耐心调解,最终李某某同意该执行案件和解,愿意分期还款,履行判决义务。

11月16日,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微信群里先期偿还人民币20000元,下余欠款从12月份开始于每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直至还清。双方一直同意该意见,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疫情阻断线下办案,执行干警却创新执行方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付海涛 卞强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