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 杞县法院:巧用诉前保全 化解彩礼纠纷

杞县法院:巧用诉前保全 化解彩礼纠纷

来源:求是小康传媒 时间:2023-04-19 阅读:43447

为将人民群众的合法诉讼权益落实到位,杞县法院积极探索审执一体化创新工作模式。结合人民法庭作为服务群众最前沿,作为司法为民“第一线”的特性,开展执行团队驻人民法庭的工作模式,将执行力量下沉到各个人民法庭。执行团队由1名执行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法警组成,接受执行局与法庭的双重管理。进驻法庭以后,执行团队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快速深入一线了解案情,既免除了群众的奔波之苦,又提高了执行质效水平。法庭派驻执行团队既是杞县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具体措施,也是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务实之举。

娄某与张某,陈某等婚约彩礼纠纷一案,原告娄某要求被告张某,陈某返还彩礼款126000元.圉镇法庭立案后,苗旺庭长第一时间与原告娄某联系,详细耐心的与娄某解释诉前保全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意义。在娄某4月10日申请保全后,圉镇法庭4月10日下午作出保全裁定,4月11日上午查询到被告陈某名下存款120000元,圉镇法庭的工作人员迅速将被告财产予以保全,实际冻结被告资金120000元。被告张某,陈某等人迫于压力,开庭之前就主动联系苗旺庭长表达自己愿意和解的意愿开庭审理当日,被告张某等人主动来到圉镇法庭要求和原告娄某调解,经苗旺庭长长达2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原告同意以被告返还100000元彩礼款调解结案。在圉镇法庭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被告张某等人去银行将十万元现金取出并交给圉镇法庭的工作人员保管,下午三点,原被告双方在圉镇法庭进行现金交付,在苗旺庭长的指导下,法庭各个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被告张某等人将彩礼款100000元交付给原告娄某,案件实际结束,原被告双方对此次案件的处理方式和效果都十分满意。

审判时考虑案件的执行,执行前摸清当事人矛盾焦点和财产状况,审执联动相辅相成,提升审执效率,这不仅是窦战勇院长对杞县人民法院各个工作人员反复叮嘱的基本要求,也是在法院内部实现资源整合,更为县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从根本上方便群众诉讼。让当事人在基层法庭即可实现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的办理。执行工作是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的关键一环,是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的“最后一公里”。今后,杞县人民法院将抓好法庭“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运行,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切实减少案件当事人诉累,实现诉源治理、审执质效双提升。(付海涛 史英豪)